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电话:+86-577-86689626
传真:+86-577-86689687
邮箱:caiying@wzaust.edu.cn
文件下载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体制管理 > 学校政策、法规和管理 > 体制管理
 

温州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并写出预习报告,未预习或无故迟到者,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二、进入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高声喧哗,不随便走串,不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三、服从实验指导人员指导,在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之后,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认真地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地测定实验数据,不得草率从事,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不得更改实验原始数据,培养严谨的科学实验精神。
四、凡用电实验或电子实验,电路接线须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实验。
五、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及时处理。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灭火)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六、实验中要节约水、电、药品、元件、原材料等,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七、实验中不准将固体物品或有腐蚀性液体倒入水槽,废酸、废碱和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中。
八、实验完毕后,实验原始数据须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然后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关闭电源。借物要归还,实验室内的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带出,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
九、每次实验完毕,应认真地完成实验报告或实验作业。
十、凡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温州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教务处
                              2003年12月11日


中心首页 | 中心概况 | 中心通知 | 组织机构 | 体制管理 | 师资队伍 | 文件下载 | 学院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