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帮助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在校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含国际交流)各项实践活动,根据《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我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在读学生
二、申报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2020年06月02日--2020年06月06日
班级评选及上报时间:2020年06月07日
三、资助种类及申报条件
A.“南龙奋进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生活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学习刻苦;
5、同等条件下,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优先考虑:孤儿、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等。
B.“南龙人才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生活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含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赛)、社会实践(含志愿者服务计划)、创新与创业、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表彰的学生;
5、经选拔和审批后,获准出境参加学术交流或继续深造(如交换生项目)的学生,或成功考取研究生的学生;
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学生,或在院校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或团体等。
( 注:1、2、3为必需条件,4、5、6至少需符合一项。)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向班级申报;
2、班级初评: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及同学代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经充分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后,确定推选学院的参评学生。“南龙奋进奖”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人数的8%以内;“南龙人才奖”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人数的3%以内。另外,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或团体申请该奖项名额不超过2个(含2个),不占班级名额。
3、班级评选:各班班主任对申报学生进行全面调查,并组织班委及同学代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后,进行以下评选:
1)非毕业班(包括研究生)推荐一名“南龙奋进奖”直接当选人,该直接当选人无需参与学院联评,直接进入学院审核环节。
2)毕业班(不包括研究生)推荐一名“南龙人才奖”直接当选人,该直接当选人无需参与学院联评,直接进入学院审核环节(南龙人才奖二等奖)。
3)确定推荐参评学生,除直接当选名额外,各班“南龙奋进奖”及“南龙人才奖”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班人数的5%以内,申报项目可任意选择。根据出资人意见,本科毕业班学生不参与“南龙奋进奖”评选、大一学生不参与“南龙人才奖”评选;研究生一二年级参与“南龙奋进奖”班级直接当选评选,其他奖项均不参与。另外,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或团体申请该奖项名额不超过2个(含2个),不占班级名额。除直接当选人以外其他人参与学院联评。
4、院学工办组织联评:联评小组由学院辅导员、学生干部、每班推选一名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对象进行评选,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获得“南龙房开”各项奖助学金的建议名单,并上报学院进行审核;
5、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班子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南龙房开”奖助学金提名名单,并征得出资人蒋维清先生同意后,将“提名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五、评选原则
1、“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评奖期间,建工学院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3、本奖助学金对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的同学,给予一定倾斜。
4、原则上参评者在大学期间不重复获得“南龙房开”同一类型奖学金,但可交叉申报,特殊情况除外。
5、原则上参评者参与评选学年内不能与其它超过(含)5000元奖助学金兼得。
6、获奖学生须合理安排、使用本奖助学金,若经举报发现该生使用不当,如:请客吃饭、买奢侈品等,将追回该生本学年奖助学金,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的评选资格。
附件1:2019-2020学年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汇总表
附件3: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小组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