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通知发表时间:2023-02-21 编辑:王赛梦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班级、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为了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谷超豪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注: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2月26日之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工办,电子申请材料发到指定邮箱495155839@qq.com。

2.学院联评、上报

学院于2022年3月1日之前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并组织联评。经联评、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候选人上报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86689602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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