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南龙房开”奖教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04-24 编辑:王赛梦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鼓励教师从事教学工作,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学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全面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鼓励在校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含国际交流)各项实践活动,促进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教金、助学金评选办法(2024年)》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南龙房开”奖教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教师、我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班级评选及上报时间为2023年5月3日。

三、资助标准

   1、每年资助额度为贰拾万元(¥240000.00),其中“南龙奋进奖资助金额为贰拾万元(¥200000.00)“南龙育人奖”资助金额为肆万元(¥40000.00)

   2南龙育人奖”共评选2名,每名奖助金为20000元;“南龙奋进奖”共评选40名,每名奖助金为5000元

四、申报种类及申报条件

A.“南龙育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成绩显著;

  3、注重身教,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堪为楷模;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讲究教学方法,树立优良教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谦虚谨慎,廉洁从教,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七个领域中工作成功突出;

  7、在教书育人岗位工作10年(含)以上,且在温州大学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含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注:1、2、34、5为必需条件,67至少需符合一项。)

 B.“南龙奋进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生活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学习刻苦、学业上持续进步;

  5、同等条件下,有以下特殊情况者优先考虑:孤儿、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等。

五、评选程序

A.教师:

1、候选人推荐:通过个人自荐、基层教学组织推荐等方式填写申报表向学院申报,请在4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老师邮箱:495155839@qq.com;

2、资格审核:由工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3、工会评审:由工会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随堂听课、查阅相关资料等,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2名获奖候选人。

4、学院审核:经党委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南龙育人奖”名单,并征得出资人蒋维清先生同意后,将“提名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B.我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向班级申报;

  2、班级评选:各班班主任对申报学生进行全面调查,并组织班委及同学代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后,进行以下评选:

1)各非毕业班级推荐一名“南龙奋进奖”直接当选人,该直接当选人无需参与学院联评,直接进入学院审核环节。

2)各非毕业级推荐若干名“南龙奋进奖”参加学院联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班人数的5%以内汇总表格上需要列明排序。

3、院学工办组织联评:联评小组由学院辅导员、学生干部、每班推选一名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对象进行评选,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获得“南龙房开”助学金的建议名单,并上报学院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班子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南龙房开”奖助学金提名名单,并征得出资人蒋维清先生同意后,将“提名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以上评选程序,每年可根据上一年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六、评选原则

  1、“南龙房开”奖教金、助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评选期间,建工学院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3、本奖教金、助学金对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南龙房开”助学金等资助的同学及教师,给予一定倾斜。

  4、原则上连续资助孤儿、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直到毕业(可每年申请)。如果本科生考上本院研究生的,也可继续申请资助。

  5、原则上非优先考虑的参评者参与评选学年内不能与其它超过(含)10000元奖助学金兼得。

  6、获奖学生与获奖教师须合理安排、使用本奖教金、助学金,若经举报发现该生使用不当,如:请客吃饭、买奢侈品等,将追回该本学年助学金,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的评选资格。


各班生活委员请于2024年5月3日之前将班级评选出来的直推名单和参与学院联评名单(申请表和汇总表)分开来两个文件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546465795@qq.com,纸质版仅需上交需班主任签字的汇总表交至7A205王赛梦老师处。




附件1:“南龙房开”育人奖申请表

附件2:“南龙房开奋进奖申请表

附件3:“南龙房开奖教金、助学金评选汇总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教金、助学金评选办法(2024年)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小组

                              二〇二四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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