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经学校第二周学生公寓安全联查,发现我院余智杰(20建筑1)、何康(21土木2)2位同学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违反了《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考虑到以上同学平时表现良好,认错态度端正,及时纠错,经研究,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以上同学知错就改,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18日
Copyright © 2011-201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