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行政〔2013〕159号),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硕士研究生。
2.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2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奖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学校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比例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名额为3名。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初评、公示等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导师推荐签字确认后于10月8日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评审。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产生的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学院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6689602(779602)。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