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与开学初助学解困有关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8-28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班级、各同学: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如有暂时无法缴纳学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迎新系统”中的“绿色通道”模块线上申请,办理入学报到。
二、学生及家庭暑假意外变故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学生及家庭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疫情、台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需要在9月20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申请,学院资助辅导员在9月25日前完成审核。“暑期意外变故补助”仅限在今年暑假期间发生的意外变故申请,学生申请步骤: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选择“暑期意外变故补助”-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注意是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提交-学院审核-学工部审核。
     如非寒暑假期间,却因为临时变故需要申请补助,请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申请步骤: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选择“临时性困难补助”-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注意是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提交-学院审核-学工部审核。

     注意:“暑期临时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不要重复申请。

三、精心做好新生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各学院遵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附件4),于9月20日前完成新老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将电子版《XX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以“XX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495155839@qq.com,其余的材料请大家做好过会、公示、归档工作。同时,根据省里要求,所有经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必须完成省“一窗受理”平台系统的认定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之后另行通知。
四、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后,务必在9月12日前在网上完成《2022-2023学年温州大学学生生源地贷款信息调查》的填写,二维码如下:

                
五、学生学费缓交办理
      如有学生需要办理学费缓交,学生需填写《温州大学学宿费缓交申请表》(附件6)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学费缓交汇总表》(附件7),学生务必于9月15日前申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后续不再受理),电子版上交至495155839@qq.com,纸质版上交至7A205办公室王老师处,学院在9月18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的纸质版附件6送至学工部416办公室盖章,盖章后的纸质附件6学院自行存档。。
     注意:
     1.以下学生需申请学费缓交:计划校园地贷款/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服兵役,学校尚未学费补偿和减免的/免费师范生/新疆或西藏享受地方政策免交学费的。
     2.如果申请的国家贷款金额或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减免的金额小于学宿费,差额部分如果没有申请学费缓交,请及时缴费,防止出现因存在差额部分而欠学宿费的情况。
     3.因学费减免资助项目名额有限,如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计划申请学费减免的同学,请先申请学费缓交,类型选择”家庭经济困难“。


学院资助联系人:王赛梦老师,8668960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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