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朱炜豪等5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发表时间:2021-04-28 编辑:辅导员 浏览量:次 分享到:

支部委员会讨论,经研究,拟确定朱炜豪5位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朱炜豪,男,汉族,系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专硕一年级学生。该同志于2016930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317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期间曾获得二奖学金(5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活动,曾被评为“工作积极分子”、“三好学生”等;能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周梦琦,女,汉族,系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专硕一年级学生。该同志于2018320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18930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期间曾获得一奖学金(2次),二奖学金(2次),三奖学金(2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活动,曾被评为“工作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能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宋康宁,男,汉族,系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专硕一年级学生。该同志于2015918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161020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期间曾获得二奖学金(1次),三奖学金(4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活动,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等;能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张家旺,男,汉族,系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专硕一年级学生。该同志于201735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1014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期间曾获得一奖学金(1次),二奖学金(2次),三奖学金(2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活动,曾获得第十二届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国家优秀奖、江西赛区二等奖,在2017-2018学年任2017级材料力学助教等;能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侯曦然,女,汉族,系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水利专业专硕一年级学生。该同志于2016929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317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学习成绩优良, 在本科期间曾获得一奖学金(1次),二奖学金(5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校院、班级活动,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号学生”等;能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朱炜豪等5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讨论,拟确定陈建鹏等6位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7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楚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7-86689602 

 

 

中共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21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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