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建工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且通过学校困难生鉴定,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度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6)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学校下发评选通知后,学生根据各项资助项目的评选条件,自主在学工系统内进行网络申报,详情操作见附件:《学工系统申请各类奖助操作示意图 》(附件5)。
3、由于时间比较紧,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电子表格和相关奖项支撑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由班级生活委员汇总,以班级为单位,压缩包(姓名+班级+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发送至邮箱1593420038@qq.com,纸质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由生活委员于11月1日16:00前交7A205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4、11月2日学院审核材料,确定符合条件同学名单,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览表,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
四、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名额分配详见《2020年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附件4
五、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
3、硬性要求指标为2019-2020学年度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4、申请要求为2019-2020学年度通过学校贫困认定;
5、各班生活委员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并将本班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排序,班主任为组长,评议排序纸质版材料(附件7)经班主任及评议小组签字后在11月2日16:00前送7A205办公室;
6、各位同学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学院学生科刘老师,电话86689602 ,邮箱1593420038@qq.com。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