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10-13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部门、各班级:

   为了20202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按时、有序开展,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且过去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2020年度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16级同学请使用附件1,17-19级同学请使用附件2 。

2、所有申请人信息汇总完毕后,以班级为单位,202010月16日下午3点前由班级学习委员统一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1593420038@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同时,完成信息汇总后所有申请人请登录教务系统,如实填报自己的申请信息。

3、申请人所填报的所有奖项、工作成绩、学术成绩必须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统一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交至班级学习委员处,压缩包以“班级+姓名+申请奖项名称”命名。班级学习委员收齐班级佐证材料后统一发送至1593420038@qq.com

4、名额分配。各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6。

三、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异,16、17、1819级学生2019-2020学年智育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16级同学学年成绩已发至学委

3、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变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细请见附件3。

4、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在国赛中获特等奖、金奖项目中排名前五的学生,在国赛中获一等奖、银奖项目中排名前四的学生,在国赛中获二等奖、三等奖、铜奖项目中排名前三的学生,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以上获奖,若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排名第二名的在校生同等于负责人,排名第三至第六的在校生同等于排名第二至第五具体详见附件4、5。

5、如有疑问请咨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60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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