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各学生:
为切实加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明确监考教师、学生的相关职责,严肃考风考纪,严抓考试违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考职责
1.监考教师在监考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前三十分钟到学院教学科领取试卷,考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对考场进行清场;要求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坐,凡不合要求者,有权调动座位。
2.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维护好考场秩序,务必做到一前一后监考,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聚集聊天、看书、使用手机等。
3.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前一天向教学科报备,严禁随意请人代监考,否则将追查原监考教师的责任。
4.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禁止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入场;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要立即报告教务处、有关学院并通知学生处处理。如发现学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以教学事故论处,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纸核对无误后装入试卷袋,封好袋口并签名;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将《考场情况记录表》与试卷一起交至教学科。
二、明确学生职责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进入试场,不得迟到。因特殊原因迟到,应向监考教师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但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处理,因旷考成绩记为无效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开考后半小时内学生不得退出试场。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指定座位就坐,并把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查,无证不予参加考试。
3.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试场,如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关机之后上交,否则一律按违反试场纪律处理。
4.闭卷考试时,学生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经主考教师许可例外),并且不得互相借用。开卷考试时只准带所允许的资料。学生在考试时,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别的事情,要保持试场的安静和清洁。
5.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凡不听从指挥,经监考人员批评教育仍无改过者,监考人员有权不发给考卷,停止其考试,该门课程以旷考论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以及提出与之有关的其它问题和要求;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印刷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6.考生不准中途暂时离开试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方能暂时离开。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考生需将试题纸、答题纸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
7.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如发现有违反试场纪律及作弊行为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试场,不得在试场内或试场附近逗留谈论。
希望教师,要高度负责,关爱学生,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全体学生要珍爱自己,严格自律,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为形成我院良好考风、学风共同努力。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