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8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和学分充抵规定发表时间:2019-01-02 编辑:李小聪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班级、各2018级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温大行政〔2017212号)和《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和学分充抵管理办法(试行)》(温大行政〔20126号)文件的规定,我院要求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选课和完成学业。同时,为更好地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不分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外语(一)》、《道德、法律与心理健康》、《大学体育(一)》、《大学写作》、《大学生创业基础》、《军事训练》、《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一)》等,直接认定学分。

2、对于分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数学(一)》和《大学生计算机基础》等,若核心知识点完全覆盖本专业要求的核心知识点,直接认定学分;若核心知识点不完全覆盖本专业要求的核心知识点,要求补修不足的核心知识点,采用作业考核等方式予以认定学分。

3、对于本专业的学科平台类、工程基础类和专业基础类课程,包括《普通化学》、《画法几何》、《土木工程概论》等,若有相近课程,则根据第(2)条进行学分认定;若无相近课程,则要求补修课程。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建工学院教学科:南校区7A202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座机:0577-86689603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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