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建工学院2019届工程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3-01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建工学院2019届工程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毕业生

2019届工程硕士研究生即将毕业,为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充分发挥研究生优秀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建工学院2019届工程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学决定在2019届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中评选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届全日制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毕业生,已获评2019届省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二级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以个人第一(团体排名前三)获得学校认定的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在校期间至少获二次学校奖励,其中一次获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以上奖励;

(五)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原则上需在C以上(学位论文必须是无D和E)。

三、评选名额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各学院按毕业生10%的比例评选推荐,由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排序。我2019届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总数预计为30人,共评选出3位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上交材料

(一)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SCI/SCIE/EI/ISTP索引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盲审成绩,所有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确认;

(二)《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上交电子稿

 

五、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下实行“学院评审推荐+研究生部审核确认”方式进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研究生的评审推荐工作,相关材料经本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确认。

(一)2019年3月5日前请毕业生将校优秀毕业生材料交至建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南校区7A31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409721389@qq.com,邮件主题标明“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二)2019年3月20日前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审核,评选出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

联系人:老师 电话:86689626

    附件1:温州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校优秀毕业生排序汇总表(空白).xls

 

 

    建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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