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 徐驰远 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发表时间:2014-05-08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班级:

在学院组织的五一假期前后(2014年4月30日、54日)班级学风大检查中, 11土木本1徐驰远等同学无视校纪校规,未按规定请假而无故旷课,在同学中产生不良的影响,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徐宇等同学院级通报批评1次,扣除日常德育分各2分。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文明、合格的大学生。

附:旷课学生名单

检查时间

班级

旷课学生

4月30日

11土木本1

徐驰远、王梦姣、谢佩国、许

11土木本2

孙树清、李

11土木本4

陈国振、王林建

13土木本3

马世豪、华

54

12土木本1

宇、李俊辉

12土木本2

张延乐、朱顺吉

13土木本3

刘刚强、吴运军、王志远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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