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班学生成绩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2009届毕业班学生:
毕业资格审核以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根据《温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审查授予资格。学业成绩是毕业审核的基础,请各位毕业班学生认真核对,以保证学生学业成绩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通知每位毕业班学生登陆温州大学校园信息化平台,核对1至7学期各科成绩。
二.学生仔细核对各门课程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后,在“温州大学2009届毕业班学生成绩自查信息反馈表”(见附件)上签署本人核对意见,于3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于3月23日前将反馈表复印件交教务处一份。
三.课程成绩如有错漏,请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专业课由学院负责核查并处理,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核查并处理。
四.注意事项:
1.经补考与重修后及格而取得学分者,不论分数多少,其绩点均为0,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请参阅学生手册。
2.请各本科毕业班学生在核对成绩的同时,统计本人的重修课程累计学分、公选课累计获得学分、专选课累计获得学分。
3.本科专业第四学期,文、理本科专业以已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最高成绩与课程期末考核成绩按8:2比例计算后记入学籍,音、体、美本科专业以已有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最高成绩与课程期末考核成绩按8:2比例计算后记入学籍。
4.大学计算机课程(计算机专业除外)音、体、美本科专业、一般文科本科专业,第一学期大学计算机课程以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一级考试的成绩作为考核成绩记入学籍;理科本科专业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专业,第二学期大学计算机课程以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二级考试的成绩作为考核成绩记入学籍。
联系人:郭老师(8091),郑老师(8090)
教 务 处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