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异动学生课程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开展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本学期及以前学期所有因办理转专业,复学,降级,转学转入(包括瓯江、城市学院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延长学习时间等学籍异动需要课程修读改、补、退和先修的学生。
二.选课方法和程序
1.学生进入教务处网站的“表格下载”处下载“温州大学课程改、补、退及先修申请表”(见附件1)。
2.学生登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课表”,根据已审批的《温州大学学分认定及课程修读计划申请表》及自身学习情况,拟定修读课程并填写“温州大学课程改、补、退及先修申请表”。课程已修合格的同学需申请该课程的退选;未修课程需要插班补修;需要修读的课程已不开设,可改修其它相近课程。
3.学生携带已填写的“温州大学课程补修、先修、退选申请表”,到学院教务科办理选课手续。专业课由学院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系统。请各学院将 “温州大学课程改、补、退及先修申请表”收齐、汇总,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第五周内送交教务处一份。
4.学生在第6周要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个人课表仔细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和学院教务科联系。
三.办理时间: 3月22日----3月29日
四.注意事项:
1.拟选课程及学分应与现所在专业班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个人课程修读计划一致,请仔细核对。不按时办理选课手续者,不予听课、考核。
2.如补修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可申请间断听课。如先修课程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不能申请先修该门课程,以保证重修课程的学习。
3.先修、补修、改修课程需要跟班考试,若考试时间与原有课程考试时间有冲突可申请缓考。为保证学习效果,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0学分。
4.请各学院落实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及时通知和组织学生办理选课手续,并在选课完成后通知各任课老师及时下载更新教学班学生名册,做好教学管理及学生记分等工作。
5.07级起,学生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具体详情请查阅《温州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08]99号。
附件:温州大学课程补修、改修、先修、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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