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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选派赴台湾大同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年11月03日 00:00 编辑:  浏览量:

我校与台湾大同大学为促进两校间学术及文化交流,于今年5月签订了学生交流协议。今年我校将选派3名交换生赴台湾大同大学研修,为期一学期。交流期间双方互免学费,互认学分。现将该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
2011年2月-2011年6月

二、选派范围:
相关专业本科2、3年级在读学生

(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大同大学介绍)

三、选派人数:
3名

四、费用:
赴台手续费、往返旅费以及在台湾学习期间的住宿费、餐费、教材、保险、医疗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一学期的住宿费为10000元新台币/人,约2200人民币/人;书本费约 200人民币/科。)

五、交换生的学籍管理:
1.交换生赴大同大学学习期间保留温州大学学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2.学校认可学生在大同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交换生在大同大学研修课程应经过选派学院和教务处的同意。返校后,我校相应学院根据学生在对方修读课程所取得的学分换算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六、申请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较好或熟识繁体字者优先考虑;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交换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七、申请办法:
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择优录取。

八、申请材料:
1.填写“温州大学与台湾大同大学学生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2);
2.大学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5.个人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九、校内选拔程序:
11月3日      学生向学院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11月8日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后,向外事处提交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
11月10日下午   外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面试并确定推荐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月11日      公示选拔结果;
11月14日      外事处公布入选名单;
11月14日—    学生准备大同大学所需材料;
11月17日      学生把所有材料交至外事处;
11月19日      外事处向大同大学发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11月25日—    大同大学审核、批准,并通知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11月下旬—     学生开始办理赴台通行证、离校手续;
明年2月初      派出。

十、报名地点:外事处(南校区行政楼601B,Tel:86596063)
联系人:李老师

外事处(港澳台侨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
2010年11月3日

附件1.大同大学介绍.pdf
附件2.温州大学与台湾大同大学学生交流项目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