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导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指导方式的改革创新,营造开放、协同、和谐的研究生培养环境,挖掘、培育和展示我校导师和研究生所组成团队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引领和带动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大学“五好”导研团队建设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我校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研团队
二、申报时间
2020年6月7日前
三、申报条件
(一)导研团队的主导师需在温州大学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导师;导师组成员属于同一科研团队或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且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
(二)导研团队导师应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育人职责,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三)导研团队中的研究生应为申报建设当年在校在读的温州大学研究生,团队研究生属同一科研团队或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人数不少于6人。
(四)导研团队师生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推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导师团队下载并填写好“五好导研申请表”(附件一)相关初评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584249526@qq.com。
联系人:黄老师,吴同学;联系方式:17805054073,0577-8668960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