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通知)》,现开展202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已获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上学年必修课有重修或评选之前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2、品行单项奖适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的学生,包括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应征入伍等表现突出、影响较大的学生。
3、学习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显著,学期成绩在班级前1/7以上的学生。
4、社会工作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学校社会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等。
5、竞赛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演讲、征文、文体、创业、职业规划等比赛中获省级前6名(含)以上者或团体(主力队员)获前3名的学生。
6、科研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
7、创业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包括已经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创业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团体项目应是排列于前3名的队员)等 。
8、学业修读进步奖适用于上学年平均绩点班级排名后20%,当前学年平均绩点排名进步至前60%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申报报起止日期:2021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4日上午10点;
三、所需材料
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之以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班级+姓名+单项奖”命名发送至邮箱3246661750@qq.com 。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