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为了做好我院2022届毕业生谷超豪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2022届毕业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注: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每学期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3月7日之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工办,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3246661750@qq.com。
2.学院联评、上报
学院于2022年3月10日之前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并组织联评。经联评、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候选人上报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86689602;办公地点:建工学院7A205。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