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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8:48 编辑:辅导员 浏览量:次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以及建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6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校202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硕士研究生为118名。学校根据各学院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数,进行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2026年我院分配到名额为7个名额,既7人拟直接当选。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初评、公示等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示后报校研工部备案。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导师推荐签字确认后向所在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学院初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及排序,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评审。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提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产生的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各位研究生要认真阅读有关细则,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者务必在10月1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3和附件4以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以一人一档形式发送至邮chenfangzijie@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姓名+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7-8668960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电话:0577 - 86689611

邮箱:wzjg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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