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等有关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9月30日开始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并确定奖学金初评名单,在学院公示。
10月12日前将奖学金名单和三好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根据文件要求,各班级奖学金名额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分配,2025-2026学年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增加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各学院“三好学生”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0%。
四、学院补充通知
2025-2026学年内所有证明材料获得的有效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
1、2025-2026学年的综测加分情况全部在系统中申请录入;
2、综测申请细则请参考文件:(建工学院用)学生综合评价规范赋分细则-2024.11.27更新;建工行政〔2024〕1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3、综测评定、明细公示、奖学金认定等都有明确的公示时间与反馈时间,如错过公示时间节点,将不予补充、更改。
后续评奖相关情况请关注班级通知群,学院官网。
五、联系方式
建筑工程学院7A205,王老师 86689602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