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就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摸寒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全面掌握学生及其家庭在寒假期间遭遇意外变故情况,尤其是学生资助对象。学生需在学工系统完成寒假意外变故补助申请,学院资助辅导员将在3月6日前完成审核(相关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参照附件1),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补助款。
二、精心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动态调整工作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的动态认定工作是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如所在班级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动态变化,可依据《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调整和认定工作,有需要、有意愿提出申请的同学,请按照要求上交等电子版材料(附件2中的表1-5)以及学工系统申请(相关操作步骤参照附件1)由班级生活委员汇总后发送至邮箱:495155839@qq.com;纸质版材料由班级生活委员汇总后交至7A205王老师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3月9日。
三、确保开学初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
1、新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工部将于近期将各用工部门的2026全年的勤工经费予以划拨,请各用工部门务必按照划拨经费数额(查询途径:用工部门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管理-酬金发放-自动显示2026年剩余额度),同时按照不超过2名勤工学生的原则,合理安排勤工岗位,防止出现经费不够,导致无法发放勤工工资的情况。
2、新学期勤工岗位要求。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必须为2025-2026学年经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请各用工部门合理安排勤工岗位人员。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王赛梦,0577-86689602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