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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23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年11月04日 22:40 编辑:学工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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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23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决定对2024年立项到期2023年延期项目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到期及2023年延期项目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验收安排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定于11月19日进行答辩,请各项目做好答辩准备(4分钟ppt汇报,3分钟评委提问,公平起见,将严格把控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成绩评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5%。(延期项目最高为合格)。推荐省级需完成平台数据填报http://114.220.75.43:98/Index),未完成填报的将按校级结题;(延期项目最高为合格)。

2.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将于11月26日(周三)下午进行请准备好ppt,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同时完成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的数据填报http://114.220.75.43:98/Index)。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一份。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注册资格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

四、材料提交

(一)校创

1、申请延期,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的附件2(延期申请表);

2、申请结题,需要提交附件3、45的电子文稿(附件3、4、5须打包成压缩包,并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附件3、4的纸质文稿一式3份;

(二)国创

国家级项目材料需纸质与电子,材料由学院统一递送(附件3、4、5须打包成压缩包,并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附件3、4、5的纸质材料.

(三)联系人:老师(86689602),地址:建工学院7a205电子邮箱:1983497649@qq.com

所有材料需要在11月17号17:00点前完成提交,学院需要整理答辩材料,请按时提交。

五、其他事项

1.校级项目模板格式请将标题中的“国家级”改为“校级”。

2.本次大创结题项目学校将发放结题证书,请务必核对好汇总1中相关人员信息。


附件1 2025年结题项目

附件2延期申请表

附件3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5:温州大学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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