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经发现,我院洛桑杰瓦(25土木1)、索南达杰(25土木1)两位同学分别在10月27日凌晨、11月1日凌晨,在创荣商业中心发生打架事件,违反了《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有关规定,晚归寝室,违反了《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考虑到以上同学认错态度端正,及时纠错,经研究,给予通报批评。如有下次,将给予校级处分处理。
希望以上同学知错就改,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争做合格大学生。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