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2、学费减免。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低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具体参看2025-2026学年建工学院学生资助认定名单(附件12)。
(2)申请学费减免的,同一学年内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高金额的奖助学金,具体条件依据附件13。
(3)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1、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学年/人、二档2700元/学年/人;学费减免一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二分之一,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三分之一。
2、今年我院分配到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为61人,二档名额为183人。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参看附件11,遇有特殊情况,学院根据实际再做具体调整。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国家助学金
班级同学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各班级生活委员于11月3日前组织班委进行推荐,并提交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7(电子版,班级所有同学在一张表上);纸质版材料交至王赛梦老师办公室7A2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998871347@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国家助学金”;
(二)学费减免
申请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生活委员于11月3日提交电子版附件1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998871347@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学费减免”;
五、其他说明
1、学费减免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生活委员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填写要求的需重新填写。
3、一般一档助学金申请者,本学年资助认定档次必须为“生活保障型”。
4、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也即本学期开学初转专业的同学,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均在转专业后的学院参评。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