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这里的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不是智育成绩。
注意: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在国家奖学金之后,有意向的同学可以先报国家奖学金;若没有当选可以后面进行省政府和励志奖学金的申请。
二、评审条件
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温州大学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附件13-15),务必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10000元)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1、班级同学根据评选办法主动申报上交至学习委员处,如实填写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的申请理由必须有相应文字,第3-5页是要求和模板,必须严格按照模板进行填写!)、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预报名汇总表》。附件3所提及相关奖项论文的证明材料(请提供所写奖项的奖状或公示截图,要求获奖人、奖项名称及颁奖单位清晰可见,便于核实;论文请提供原文PDF)
2、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组织班委进行班级评审,在本班申报同学中推选出1-2名国奖候选人参加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上报截止时间10月3日17:00。由学习委员将所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附件1、2、3、佐证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邮箱49515583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评审小组将在10月9日开展联评(视报名情况安排现场PPT展示介绍,预计时间4分钟),评选出国奖拟推荐人选,并上报学校。(学院国家奖学金有3个名额)
五、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享受任何资助,国奖、励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要满足上学年(两学期)和本学年均在籍在校,国助学生要满足本学年在籍在校;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4.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纳入评选(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6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6.已当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在第二学期配合学校参与“我是国奖生”活动。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