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和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努力进取、立志成才,我院96级房建班校友出资设立了温州大学“96房建圆梦”助学金,用于对我院品学皆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专项资助,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资助25名全日制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生活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上持续进步;
(五)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发生临时困难,且原则上上一年度无获得其它大额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园林协会”助学金、“南龙房开”助学金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于2025年9月7日前将电子版上交至邮箱495155839@qq.com,无需上交纸质版。
(二)院学工办审核:学工办经办人对学生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总申请人名单。
(三)院学工办组织联评:联评小组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对象进行评选,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并上报学院进行审核。
(四)学院复核:学院领导班子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定“96房建圆梦”助学金提名名单,将提名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以上评选程序,每年可根据上一年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五、评选原则
(一)获得温州大学“96房建圆梦”助学金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中止助学金资助、取消申请助学金资助的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当行为者;
3、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者;
(二)“96房建圆梦”助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选期间,建工学院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附件1:2025年温州大学建工学院“96房建圆梦”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5年温州大学建工学院“96房建圆梦”助学金评选汇总表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