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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年07月24日 09:30 编辑:辅导员 浏览量:

位导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一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20号),学校组织开展第一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研究生导师,包括聘任的兼职导师,原则上要求具有五年以上指导研究生工作经历且评选期间在岗指导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我校在岗指导教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分工明确、相对稳定的实质性合作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的“四有”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治学严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带头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诚实守信,善于团结,乐于奉献,为团队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善于与研究生沟通,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业务素质精湛。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成果丰硕:近三年发表有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在发明专利、产品设计等创新成果授权、转化与推广方面成绩突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完备的科研条件保障研究生培养需求,在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产教融合等方面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近三年至少讲授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且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材编写、教改研究、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支持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具有国际化视野,积极带领和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4.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政治素质高、学术水平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就业质量高。已毕业的研究生职业发展良好,用人单位认可度高。

5.近三年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3)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发生过严重教学、科研等方面事故;

(5)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6)未尽到教育把关等责任,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7)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

(8)存在其他未按要求正确履行导师职责的问题。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团队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教育政策法规,模范执行研究生教育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从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团队组成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团队成员共同承担课题,研究合作关系紧密,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

3.团队育人成效显著。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团队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紧密结合产业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人才培养与科研实践。研究生积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或创新成果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已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路径优异,活跃在国家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深受用人单位认可。

4.团队管理科学规范。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的管理模式。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校内外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5.团队文化氛围浓厚。在长期稳定的团队合作中,形成鲜明的团队核心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温馨的工作环境,团队内部师生关系和谐,凝聚力、向心力强。积极安排相应的学术活动激发团队科研热情与创新精神。

6.近三年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1)导师团队成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

(2)导师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3)导师团队成员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导师团队成员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

(5)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评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6)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在政治、学习、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7)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相关规定的;

(8)导师团队成员存在其他未按要求正确履行导师职责的问题。

三、推荐名额

本次全省拟评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5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30个。我校推荐限额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最多可推荐申报1名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1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四、申报方式

1.个人或团队申报。个人申报填写《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以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团队申报填写《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以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于9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1342496792@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2.学院评审。学院会对申报个人和团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按学校要求推荐相关申报人和申报团队至学校参与评审。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4.具体详细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黄老师,电话0577-86689602。


附件:

1.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2.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4.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