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4-26 编辑:辅导员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培养学院、各研究生: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和帮助研究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着力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深化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启动2023年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不含2023届毕业生)。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流程

(一)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项目数量:不超过15项(各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预报分配表见附件1)。

资助金额:每个项目资助3000元

实践时间:2023年7月内完成,时间以10-15天为宜。

申报流程:

1.有意向参加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的研究生团队填写《温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申报书》(附件2),报培养学院评审。

2.各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预分配名额,评选校级立项候选项目

3.学校对各培养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公示结束后予以立项资助。

项目管理:

1.申报项目团队必须配备一名带队老师,团队成员应在10-15名之间,实践项目在校外住宿、野外作业等期间,带队老师应当随队指导。

2.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体现育人作用。

3.实践结束后各立项实践项目须撰写总结报告,学校将开展实践项目成果答辩,由专家评审组对实践产出成果进行验收,并评选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奖励。

(二)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竞赛实践专项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硕士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活动,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竞赛实践专项。

项目数量:数量不限,每项人数原则上不多于6人。

申报对象:已组建团队准备参加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创“芯”大赛、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网络安全创新大赛、“双碳”创新与创意大赛、金融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科级创新活动计划(新苗计划)、“挑战杯”竞赛孵化提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硕士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有关大赛的研究生。

资助金额:立项不资助,颁发校级立项证书,结项可冲抵社会实践学分,竞赛获奖后参照《温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项目周期:项目立项至竞赛结束。

申报流程:

1.有意向参加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竞赛实践专项的研究生或团队填写《温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竞赛实践专项申报书》(附件4),于6月3日前交至学院。

2.各培养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查通过的项目于6月10日前将《温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竞赛实践专项申报书》与《温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竞赛实践专项汇总表》(附件5)交至校研工部备案。

3.各申报项目凭省赛(不含省级学会组织的竞赛)入围通知书,报研工部予以立项,颁发立项证书。

项目管理:

1.每个项目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团队参赛。

2.当年度未参赛的立项项目应予以撤项,收回立项证书。立项项目凭省级(含)以上竞赛获奖证书与总结报告,报研工部予以结项。

3.项目成员获省级(含)以上竞赛奖励排名前三者,获国家级奖励排名前五者,可冲抵社会实践学分。

(三)瑞安研究生院实践创新专项

为鼓励研究生入驻瑞安研究生院通过产教融合与科研创新实践,满足瑞安企事业单位产业需求、孵化具有行业产业特色的高质量科研成果,设立瑞安研究生院实践创新专项。

项目数量:每年不多于50项,其中一等项目不多于10项,二等项目不多于15项,三等项目不多于25项。

资助金额:人文社科类一等项目1万元,二等项目0.8万元,三等项目0.5万元;理工科类项目一等项目3万元,二等项目2万元,三等项目1万元。另外,对产业基础强、产教融合深、应用前景好的优秀项目可给予特别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1.5万元,理工类项目5万元/项。

申报流程:

1. 有意向申报瑞安研究生院实践创新专项的研究生及团队填写《温州大学2023年瑞安研究生院实践创新专项申报书》(附件6)

2.瑞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予以立项。

项目管理:

1.申请项目原则上应源于瑞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瑞安企事业单位发展目标或行业产业工程背景,应有校内外导师及瑞安企事业单位的推荐意见,并承诺给予项目研究指导。

2.立项项目一般应按期完成,原则上允许延期一次,延期到期后仍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将撤销其立项资格,收回结余项目经费。

3.获得立项的项目,须进驻瑞安研究生院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管理按《温州大学瑞安研究生院进驻研究生科创课题管理暂行办法》(附件7)执行。

(四)温大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实践专项

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坐落在温州三垟生态园区。为全方位提升研究生综合素养,提前深度介入基础教育,增加就业优势,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设立教育硕士实践项目。

项目数量:设语文、数学、英语、社会、计算机、音乐、美术7个学科实践项目。

申报对象:2022级教育硕士或课程教学论硕士。

资助金额:由附属学校支付课酬,具体待遇面议。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并解决住宿。

实践周期:2023年9月-2024年7月

申报流程:

1.有意向参加附属学校实践专项的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研究生实践专项报名表》(附件8),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至各培养学院。

2.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研究生实践专项报名表》与《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研究生实践专项报名汇总表》(附件9)交至校研工部。

3.校研工部与附属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选拔各学科实践项目组成员,并确定各学科实践项目组组长。

项目管理:

1.实践项目立项后颁发立项证书。

2.实践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进驻附属学校开展实践工作,实践期间研究生日常管理由附属学校负责,实践成绩计入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成绩。

3.附属学校将为实践研究生配备经验丰富的一线学科导师及班主任导师,全方位沉浸式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并针对班级管理、教学设计、课程开发、试卷命制、家长沟通、学生沟通等主题对实践研究生进行系统化培训。

4.实践结束由实践队向所在培养学院提交实践报告与支撑

材料,学院初审后上报学校进行评比表彰。

三、其他事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四个专项中的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与不得超过两项。

2.各培养学院应确保在申报评选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的审核。

3.建工学院有意向申报同学请联系学工办黄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602,联系地址:建工学院7A-205。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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