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4-14 编辑:王赛梦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鼓励教师从事教学工作,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学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全面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鼓励在校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含国际交流)各项实践活动,促进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办法(20221120)》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教师、我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二、申报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至04月18日;班级评选及上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04月21日。
     教师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04月21日。

三、资助标准

   1、每年资助额度为贰拾万元(¥240000.00),其中“南龙奋进奖资助金额为拾陆万元(¥160000.00)“南龙人才奖”资助金额为肆万元(¥40000.00)“南龙育人奖”资助金额为肆万元(¥40000.00)

   2南龙育人奖”共评选2名,每名奖助金为20000元;“南龙奋进奖”共评选32名,每名奖助金为5000元;“南龙人才奖”共评选16名(或15个团队),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获奖助金5000元;二等奖5名,各获奖助金3000元;三等奖10名,各获奖助金2000元

 四、申报种类及申报条件

 A.“南龙育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成绩显著;

   3、注重身教,为人师表,道德情操高尚,堪为楷模;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讲究教学方法,树立优良教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谦虚谨慎,廉洁从教,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七个领域中工作成功突出;

   7、在教书育人岗位工作10年(含)以上,且在温州大学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含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注:1、2、34、5为必需条件,67至少需符合一项。)

  B.“南龙奋进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生活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的相关贫困证明,生活节俭、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5、孤儿、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业成绩优秀者优先。

   C.“南龙人才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生活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含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赛)、社会实践(含志愿者服务计划)、创新与创业、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表彰的学生;

   5、经选拔和审批后,获准出境参加学术交流或继续深造(如交换生项目)的学生,或成功考取研究生的学生;

   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学生,或在院校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或团体等。

   注:1、2、3为必需条件,4、5、6至少需符合一项。)

五、评选程序

A.教师:

1、候选人推荐:通过个人自荐、基层教学组织推荐等方式填写申报表向学院申报;

2、资格审核:由工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3、工会评审:由工会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随堂听课、查阅相关资料等,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2名获奖候选人。

4、学院审核:经党委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南龙育人奖”名单,并征得出资人蒋维清先生同意后,将“提名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B.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向班级申报;

   2、班级评选:各班班主任对申报学生进行全面调查,并组织班委及同学代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后,进行以下评选:

1)各本科大一新生班级推荐一名“南龙奋进奖”直接当选人,该直接当选人无需参与学院联评,直接进入学院审核环节。推荐若干名“南龙奋进奖”参加学院联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班人数的5%以内。

2)各本科毕业班推荐一名“南龙人才奖”二等奖直接当选人,该直接当选人无需参与学院联评,直接进入学院审核环节。推荐若干名“南龙人才奖”参加学院联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班人数的5%以内。

3)其他各本科班级推荐一名“南龙奋进奖”直接当选人,直接进入学院审核环节;推荐若干名“南龙奋进奖”“南龙人才奖”参加学院联评,总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班人数的5%以内。

4)院团委学生会获“南龙人才奖”不超过2个(含2个),不占班级名额。团体申请原则上不占班级名额;

   3、院学生科组织联评:联评小组由学院辅导员、学区辅导员、学生干部、每班推选一名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对象进行评选,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获得“南龙房开”各项奖助学金的建议名单,并上报学院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班子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南龙房开”奖助学金提名名单,并征得出资人蒋维清先生同意后,将“提名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以上评选程序,每年可根据上一年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六、评选原则

   1、“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评奖期间,建工学院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3、本奖助学金对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的同学及教师,给予一定倾斜。

   4、原则上,一名学生在大学期间不重复获得本奖学金,特殊情况除外。

   5、获奖学生与获奖教师须合理安排、使用本奖助学金,若经举报发现该生使用不当,如:请客吃饭、买奢侈品等,将追回该生本学年奖助学金,并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的评选资格。

 

      “南龙育人奖”材料上交:各位老师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发送至495155839@qq.com,纸质版暂不需要上交。

南龙奋进奖和人才奖”材料上交:各班生活委员请于2023年4月21日之前将班级评选出来的直推名单和参与学院联评名单(申请表和汇总表)分开来两个文件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18107649@qq.com,纸质版仅需上交需班主任签字的汇总表至7A205王赛梦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赛梦老师(0577-86689602)

 

 

附件1:“南龙房开”育人奖申请表

附件2:“南龙房开奋进奖、人才奖申请表

附件3:“南龙房开奖助学金评选汇总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南龙房开”奖助学金基金管理小组

                               二〇二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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