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2-18 编辑:王赛梦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工部《关于做好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针对学生及其家庭在寒假期间遭遇意外变故或自然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在3月5日前在学工系统“学生资助”中“寒假意外变故补助”中的填写申请信息,学院在3月12日前完成审核。(申请流程: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申请→选择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寒假意外变故临时困难补助)

补助学生名单及补助金额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第十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一般临时困难补助分为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800元,三档500元),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补助款。

二、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2020〕37号),如所在班级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动态变化,可依据《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2020〕37号)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调整和认定工作,有需要、有意愿提出申请的同学,请按照要求上交《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1)、《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明、精准扶贫家庭、医院证明等相关复印材料、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的,附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等),如果拥有高档物品的,请如实填写《关于拥有高档物品的情况说明》(附件6)等电子版材料由班级生活委员汇总后发送至邮箱495155839@qq.com纸质版材料由班级生活委员汇总后交至7A205王老师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月27日。

三、关于开学初勤工助学工作

教室卫生管理岗位人员(包括教室卫生保洁员、教室卫生监督员与教室卫生总负责人)从第三周(3月6日)周一开始上岗工作,前两周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教室卫生打扫。近期我们会发布学院勤工俭学岗位通知,有需求的同学请关注并申请。

 联系人:王赛梦0577-86689602)。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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