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10-27 编辑:王赛梦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相关通知和文件精神,以及学工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学院将按照学生资助对象、学生及其家庭发生重大致困变故、当前是否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当前无不及格科目进行排序,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退役士兵在校生进行分档推荐。

1、资助标准

一档名4500元/生/年,二档2700元/生/年。

2、申报方式

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汇总表格发送495155839@qq.com。

3、评审程序

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于11月5日前上报学工部。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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