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06-09-07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为了做好2006-2007学年学生收费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工作有序地进行,学校经研究决定2006-2007学年在校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 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学生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见附表
  (每位老生按上学年的缴费标准执行)

  二、 学生交费时间

  在册全日制学生均在2006年8月25日前将应收的学费、住宿费总额存入交费卡中(新生学费卡随“入学通知书”寄出),来校报到后,由各学院发放学费收据。

  三、 具体要求

  1、 各学院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学生诚信缴费意识,树立正确的缴费观。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实行缴费上学制度。《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凡在我校注册入学的学生均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按时足额地缴纳学费。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配合学校财务做好学费收缴工作。

  2、 各学院在学期放假前,应将下学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时间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位学生。另外要及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手续,为学生按时缴清学费创造良好的条件。


  3、 学生欠费情况可以在温州大学财务邮箱里查询wdcw@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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