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07-03-19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将联合《钱江晚报》在全省开展“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3月底前后通过《钱江晚报》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媒介,向用人单位宣传推荐,帮助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愿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受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活动安排
(一)各学院应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把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推荐上来。同时要尊重毕业生本人的意愿,对于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其参加,不便公开的某些信息不得强迫其公开。
(二)各学院报送的名额最多为1名,我校分配到的名额总计为6名,省教育厅将在各高校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200名左右贫困毕业生。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3月23日(周五)以前将推荐材料用电子邮件报送就业工作处,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就业工作处将从所有的材料中筛选出6名毕业生报送省厅。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的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一个),要求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400字。
联系人:施永川,联系电话:86596078
电子信箱:charney212@163.com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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