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发表时间:2010-12-16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位建工学院的同学

为引导和激励我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推动我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也为选拔和推荐一批优秀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2011年第十二届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定于201012月中旬至20114月开展第四届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二、作品申报要求

(一)竞赛报名的作品分类

1.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作者限本科生。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所有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二)报名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14月前可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20114月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或社会实践成果)。

(三)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立项的并已有成果的校级、省级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赛。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的优秀项目,其他院、校、省的学生项目或成果。鼓励申报已在核心期刊(SCI来源刊物、SSCI来源刊物、CSSCI来源刊物、CSCI来源刊物、我校所列核心期刊等)发表或有全国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报名参赛的作品类别

1.个人作品。报名个人作品的,报名者必须承担参赛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2.集体作品。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报名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报名。

(五)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步骤与进程

1. 宣传、发动、竞赛报名阶段(20101215-27日)

通过海报、学校网络等途径介绍挑战杯相关情况;各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学术性社团通过各种途径作好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将接收到的作品汇总、筛选后送校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报名。

2.课题研究和成果整理阶段(201111-313日)

学生针对本届竞赛而设计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参赛作品进行课题研究。已立项的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如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活动计划项目成果,温州大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的优秀项目等抓紧进行课题研究或按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要求进行成果的进一步整理。

3.决赛、评审阶段(2011314-430日)

各学院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决赛,已立项的校、省级学生科研项目或已获奖的省级、国家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由学校统一预审后直接参加校级决赛。

四、报名方式

打印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发送至1104580870@qq.com 申报表可到校团委网站(http://tw.wzu.edu.cn)直接下载。

五、评审奖励

1.评选作品的主要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大赛评委会负责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2.本次大赛的奖励办法: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一定比例设一、二、三等奖等三个奖励等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作品获奖数计算学院团体总分,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并设优秀组织奖1个(所有参赛作品均按第一立项作者统计学院归属)。

联系人:华林(659297) 郑卡娜(683991)

建工学院

2010年12月8日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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