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大学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发表时间:2016-09-28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位建工学院同学: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也为选拔和推荐一批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第十五届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开展第七届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2017年7月1日以前就读的非成人教育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作品申报要求
(一)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竞赛报名的作品分类
1.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作者限本科生。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所有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三)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立项的并已有成果的校级、省级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赛。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的优秀项目,其他校级、省级的学生项目或成果。鼓励申报已在核心期刊(SCI来源刊物、SSCI来源刊物、CSSCI来源刊物、CSCI来源刊物、我校所列核心期刊等)发表或有全国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四)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步骤与进程
1. 发动、培育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1月)
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作好宣传发动工作。尽早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社会调研作品,做好项目的培育工作。
2.项目申报、选拔阶段(2016年12月)
各学院将培育的作品汇总、筛选后报送校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报名。学院申报工作完成后,由学校“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参加校级赛事的项目。
3.入选项目完善和优化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
学校组织公开答辩,并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培育和优化,做好省赛的前期准备工作。
4.省赛作品的报送阶段(2017年4月)
依据省赛的通知,按作品类别确定申报省赛名单。
四、报名方式
1.学院收集整理作品后填写《第七届“挑战杯” 温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第七届“挑战杯” 温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打印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电子版直接发送至wzdxkx@163.com,纸质版送至校团委405办公室,作品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6年12月20日。
2.申报表可到校团委网站(http://tw.wzu.edu.cn)直接下载。
五、评审奖励
1.评选作品的主要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大赛评委会负责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2.本次大赛的奖励办法: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通过学校预审但未获奖的作品每件计5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以作品获奖数计算学院团体总分,设立最高荣誉的流动奖杯 “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3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四名的学院。累计三次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的学院,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参赛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指导老师参与到大赛中来,进一步扩大大赛的群众基础。
2.精心组织。各参赛学院应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申报;学院应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整合优质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依托研究中心(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发掘作品,努力提高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各学院负责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尤其要利用好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加大对社会调研类作品的培育。
3.树立品牌。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搞好作品的组织、凝练与申报工作,使这项赛事在全校范围内产生广泛而深入的影响,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联系人:丁强
联系电话: 86595072
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8日
  • 院长书记信箱
  • 院长有约
  • 书记接待日
  • 下载中心

    Copyright © 2011-201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