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遴选申报的通知发表时间:2017-03-09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5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17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新苗遴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请严格按照新苗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
3、请按照学校核算指标(见附件5)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可在总量范围内确定三类项目的申报数量,其中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数不低于总申报数的10%。
相关事宜
1、此次验收工作不需再次提交纸质文本,请相关学院按要求及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修订完成后另行下发,未下发前请参照原来的管理办法管理(附件10)。
32017年度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3)需导成完整的PDF版本(要求同上),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物电学院001+项目名称”,命名请与申报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2017年度申报汇总表按类别排列,同类别按推荐顺序排列。所有规范命名后的项目申报书PDF版+WORD版统一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物电学院2017新苗申报”。
4材料提交。请将完整的2017年度申报材料包一起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物电学院新苗”,于3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wzdxkx@163.com2017年度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3月15日17:00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B幢405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科创中心。
联系人:丁 强,86595072、15968760303(教师网660303
陈岩斌,15158416363(学生网626363);
韩 钦,15858828320(学生网728320)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学生科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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