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申请通知发表时间:2021-10-21 编辑:潘莉莉 浏览量:次 分享到:

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工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学费减免。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低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具体参看2020-2021学年学校资助对象库(附件13)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具体参看2021-2022学年学校资助对象库(附件14)

4申请学费减免的,同一学年内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高金额的奖助学金,具体条件依据附件15

5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学年/人、二档2700元/学年/人学费减免一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二分之一,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三分之一。

2、各资助项目名额分配参看附件11,遇有特殊情况,学院根据实际再做具体调整

、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级同学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各班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于10月25日前组织班委进行初审推荐,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电子版附件5;纸质版材料交至资助联系人田露同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28904505@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

班级同学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各班级生活委员于10月25日前组织班委进行推荐,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6,电子版附件7;纸质版材料交至资助联系人田露同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28904505@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国家助学金”;

(三)学费减免

申请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生活委员于10月25提交电子版附件1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28904505@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学费减免”;

、其他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在秋季(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春季(一般在次年的4月份)各发放一半。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班委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填写要求的需重新填写。同时,后续需按时完成浙江省“一键受理”系统申请具体等通知

5、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1日


  • 院长书记信箱
  • 院长有约
  • 书记接待日
  • 下载中心

    Copyright © 2011-201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