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十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3-10 编辑:刘臣玉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同学:

为了奖励我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现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十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评选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实施。

二、评选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提交附件1、3(电子版)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学工办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事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有申请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评审、结果公示。

三、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5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近两年已获得该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材料提交

请于2021年3月17日前提交电子版本的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扫描版,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双十佳评选”后发送至邮箱:1593420038@qq.com。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在公示评审结果后进行通知上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臣玉,建工学院学工办7A205

联系电话:15258092870。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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