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了奖励我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现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十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评选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实施。
二、评选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提交附件1、3(电子版)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学工办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事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有申请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评审、结果公示。
三、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5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近两年已获得该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材料提交
请于2021年3月17日前提交电子版本的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扫描版,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双十佳评选”后发送至邮箱:1593420038@qq.com。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在公示评审结果后进行通知上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臣玉,建工学院学工办7A205
联系电话:15258092870。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