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具体金额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学校下发评选通知后,学生根据各项资助项目的评选条件,自主在学工系统内进行网络申报,详情操作见附件:《学工系统申请各类奖助操作示意图 》(附件2)。
2、由于时间比较紧,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 班级》附件4)电子版文件,请各班统一汇总于11月13日16点前,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申请国家助学)发送至邮箱1593420038@qq.com,纸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于11月14日16:00前交7A205刘臣玉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3、11月14日学院审核材料,确定符合条件同学名单,填写国家助学金一览表,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
五、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具体金额以上级文件为准)。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40名,二档121名;各班级一、二档助学金具体名额见附件7。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破坏表格格式,单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附件6。
2、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3、2020年9月份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后的班级参评。
4、国家助学金在秋季(一年在评选当年的年底)、春季(一般在次年的4月份)各发放一半;
七、评选细则
1、评选对象为2020-2021学年度通过学校贫困档次认定的同学。
2、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分配原则上优先满足在校期间各学年度认定的符合条件的生活保障型同学,生活保障型同学中原则上优先考虑在校期间从家庭或社会资助项目中获得的资金无法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费用的同学;
3、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分配原则上优先考虑本学期中未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生活保障型同学,奖助学金金额不超过1万元/生・年;
4、各班生活委员(资助委员)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并将本班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排序,班主任为组长,评议排序纸质版材料(附件)经班主任、评议小组、申请同学签字后在11月14日16:00前送7A205办公室;
5、个人纸质版材料由各班资助负责人统一收集于11月14日16:00前送7A205办公室,材料严格按照模板填写,申请电子版材料各班统一按照班级命名于11月13日18: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申请国家助学)发送至邮箱1593420038@qq.com;
6、个人纸质申请表要求一张A4,单面,填写格式为宋体小四,出生年月及入学年月按照XXXX年XX月填写(如2019年09月、2019年12月),申请人签名手写,申请日期暂不填写;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