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请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温州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奖励申请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06-17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实践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工作实际,决定对温州大学大学生的“创业孵化项目”团队进行补贴奖励。

一、本次补贴奖励申请对象(类别)

1.创业园(校级)入园项目团队: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新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团队。

2.注册公司项目团队: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5月31日申请领到工商营业执照(不含个体户),并担任公司法人的温州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含独立学院)。

3.孵化出园(校级)项目团队: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孵化期满,经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自动申请退出大学生创业园的项目团队。

二、补贴奖励标准

经审核符合条件,按照温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实践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发放补贴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

1.项目负责人6月22日前把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如已注册)的扫描复印件,递交到北校行政楼5楼507A;

2.项目负责人6月22日前把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附件3,含PDF格式的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电子版发送到376971123@qq.com。

(二)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及负责人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者,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创新创业学院签署复审意见。

(三)发放

经创业学院核定,申请者签字确认后,学校将创业补贴拨付至学生相关账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593901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对象只能申请补助一次创业补贴奖励,不得重复申请。

2.申请者不得弄虚作假。对骗取创业补贴奖励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本次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6月22日,过期不再受理。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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