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12-24 编辑:林彩芬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将考试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进入试场,不得迟到。因特殊原因迟到,应向监考教师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但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处理,因旷考成绩记为无效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开考后半小时内学生不得退出试场。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指定座位就坐,并把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查,无证不予参加考试。

3.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试场,如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关机之后上交,否则一律按违反试场纪律处理。

4.闭卷考试时,学生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经主考教师许可例外),并且不得互相借用。开卷考试时只准带所允许的资料。学生在考试时,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别的事情,要保持试场的安静和清洁。

5.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凡不听从指挥,经监考人员批评教育仍无改过者,监考人员有权不发给考卷,停止其考试,该门课程以旷考论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以及提出与之有关的其它问题和要求;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印刷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6.考生不准中途暂时离开试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方能暂时离开。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考生需将试题纸、答题纸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

7.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试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如发现有违反试场纪律及作弊行为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试场,不得在试场内或试场附近逗留谈论。

希望全体学生要珍爱自己,严格自律,坚决杜绝违纪、作弊行为,为形成我院良好考风、学风共同努力。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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