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准确地收集和反映我校研究生所取得的科研业绩,依据《温州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温大行政【2017】108号》(附件一)关于科研奖励的规定,学校将对我校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其它符合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下文称“科研成果”)进行登记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的范围:
我校在籍研究生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上学期尚未申报的科研成果(即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亦可以此次补报,以往已申报业绩不再重复登记。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月4日前。
三、申报方式:
1.研究生将符合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确认成果科研等级后,填入《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二),并将电子版、纸质版的附件二和成果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班级负责人。证明材料均以原件为准(SCI/SSCI/AHCI/EI索引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
2.各班委进行汇总、审核,详细填写《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各项数据(业绩分、折算分、总分)(见附件二),并经过申报者本人核对后,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附件二(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在一张表格内)和成果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544826378@qq.com、纸质版附件二和成果证明材料一并至学工办205江萍老师处。
四、其他说明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最终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奖励。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6598061(内线778061)。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