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10-14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大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本申报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附件一,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本奖励办法暂定每分奖励100元,具体每分奖励金额视当年教务处学生科研奖励的总体预算金额而定。

 二、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含留学生);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才能获奖。

 三、申报要求

1、奖励成果必须为我校本、专科生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

2、奖励成果以成果原件为准(已在网络上发表并有DOI号的论文视同原件),其它任何证明材料均无效。

3、未按时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超过一年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相关事宜

1、证明材料:

1)学术论文:大学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且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论文原件一份(已在网络上发表并有DOI号的论文视同原件)。外文论文请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需图书馆盖章);中文论文级别以人文社科处最新期刊定级为准,请提供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初审意见(附件二,需学院盖章)。

2)专利成果:国家专利成果和国际专利成果必须是大学生独立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授权且以“温州大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以授权证书为准,正在申请的专利不在加分范围。

3)科研项目:①省级(含)以上学生科研项目由负责人(主持人)申请奖励。在可申报时间范围内以教务处与团委相关结题文件为准,不用另外提交证明。②参与教师负责的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的学生均奖励5分/项,对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7位(含)、省部级项目排名前5位(含)、市厅级项目排名前3位(含)、横向课题排名前3位(含)的学生,再奖励5分/项。请提供学生科研项目参与说明(附件三,需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1《办法》。

 2、申报程序:

1)学生需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申请(附件四,不得破坏表格样式、要双面打印,申请表内请将论文题目、专利名称或科研项目名称写正确),电子版和纸质版支撑材料科技创新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五)个别同学需提供附件二和附件三纸质版。

2请各位同学将上述材料交给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23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到建工楼205办公室江萍老师处,电子材料以“所在班级+科技创新奖励申报”为主题发送到邮箱1650137756@qq.com。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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