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适用于15、16级学生)、《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适用于17、18级学生)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班级评定、学院统一审核,现将各班级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获得者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4日。请各班级同学认真仔细核对,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先向班级学习委员汇报,学习委员汇总后上报给学院负责奖学金计算同学,最终学院将统一予以答复,逾期不再受理。
负责老师:黄老师
办公室:南校7a-205
联系电话:0577-8668960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