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
为了2019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按时、有序开展,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且过去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且过去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必须必须如实填写《2019年度国家奖申请人汇总表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2019年度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
2、所有申请人信息汇总完毕后,以班级为单位,在2019年10月5日下午5点前由班级学习委员统一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306296025@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同时,完成信息汇总后所有申请人请登录教务系统,如实填报自己的申请信息。
3、申请人所填报的所有奖项、工作成绩、学术成绩必须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统一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交至班级学习委员处,压缩包以“班级+姓名+申请奖项名称”命名。班级学习委员收齐班级佐证材料后统一发送至306296025@qq.com。
三、注意事项
1、国奖奖学金获奖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异,15、16级学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0%,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0%。17、18级学生2018-2019学年智育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0%。
2、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异,15、16级学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智育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17、18级学生2018-2019学年智育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变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4、由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综合奖学金数据尚未完全出炉,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均可先行申报,等奖学金数据出炉再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5、如有疑问请咨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602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