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根据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为2020-2021学年校级及院级立项成功班级(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见附件2、附件3)。
三、评选名额
1、院级“优良学风班”4个。
2、院级“学习标兵”6人。
注:
(1)院级“优良学风班”评比结果将按参评年级与评比分数综合考量,每个年级获奖班级数不低于一个。
(2)院级“优良学风班”评比第一名将被推荐为校级“优良学风班”;院级“学习标兵”评比前三名将被推荐为校级“学习标兵”。
四、评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9日18:00之前,学生、班级申请。
1、系统申请: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评奖评优——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
注:
(1)务必按照申请表格中每一项填写范本来填写,照片和文字附件材料都需要上传。
(2)建议使用PC端(使用谷歌浏览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详见附件4)。
2、申请表提交:申请“优良学风班”须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表、“优良学风班”评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申请“学习标兵”须认真填写“学习标兵”申报表、“学习标兵”评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附件8),并在10月19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2924249261@qq.com(命名为“班级+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
3、展示PPT提交:准备展示PPT,展示时间为3分钟。将展示PPT与网上申请时提交的所有照片和文字附件材料,在10月19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2924249261@qq.com(命名为“班级+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
【第二阶段】:10月27日,学院评选。
学院将于10月27日18:30于9号楼(教育学院)报告厅组织公开演讲与答辩,进行评选。
评选前,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确定参加评选的班级须附有该班级当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
【第三阶段】:11月11日前,学校及学院公示。
学校学工部及学院学工办将推荐的校/院级“优良学风班”与“学习标兵”进行审核并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各班级将“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3、院级“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校级“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
4、“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提供的2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M,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1张证件照,1张生活照(所有照片及附件全部在系统中上传)。
联系人:巩同学 联系电话:18809375978
附件: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名单
2、《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3、《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4、“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申请微应用使用详图
5、“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6、“优良学风班”评选信息汇总表
7、“学习标兵”申报表
8、“学习标兵”评选信息汇总表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