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10月份团日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9-27 编辑: 浏览量:次 分享到:

各班团支书们: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引导团员青年深入体会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华民族取得的伟大成就,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追梦强国,与国同庆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梦强国,与国同庆

 二、活动时间

    2019101——30

 三、活动对象

    全院各班团支部

四、活动主题

     追梦强国,与国同庆

五、活动流程

 1、学院各班团支书需在20190928日(周12:00前向院团委组织部递交纸质版十月团日活动策划书(一式两份)、校优秀团日活动申请表和团日活动基金申请表(相关文件模板可在下方下载)。

2、学院各班团支书需于20190928日(周12:00电子版十月团日活动策划书、校优秀团日活动申请表和团体活动基金申请表发至各年级对应的组织部负责人邮箱(各年级对应组织部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3、2019103-5日进行“温州大学优秀团日活动基金”评比(详见附表二)。

4、20191027-29“温州大学优秀团日活动”评比(详见附表三)。

5、十月团日活动需在十月如期举行,并于十月底前向院团委组织部递交当月团日活动成果册。

 六、活动要求

 (一)活动形式自选

自主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要引导团员青年通过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方式,由团员自主确定。既要沿用理论学习、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公益活动、文艺联欢等传统形式,也鼓励青年团员利用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团日活动,积极创新形式,提升团日活动吸引力、激发团日活动的活力。

 (二)规定形式

1在充分尊重团员主体地位,积极营造自主、宽松的团组织生活氛围,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团支部在组织开展自主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戴团徽、打团旗、唱团歌的规定动作,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2每班团日活动的支部成员出勤率需达到90%以上,反之则视为此次团日活动无效。每班团支部团日活动需按照策划书上准时开展,如若时间上有变更,请及时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如若院团委组织部抽查期间发现团支部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团日活动,则视该团日活动无效。

 )积极动员,广泛宣传

各班团支部根据院团委部署,制定相关计划,进行组织动员,传达文件精神,发动各团支部积极参加活动,做好指导、跟踪、督促、验核等工作,并于1031日之前汇总本学院主题团日活动的组织完成情况后上报院团委。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团日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团员青年在团日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各班团支部要把主题团日活动与青年学生的亲身需要相结合,征集学生的意见,帮助青年学生端正态度,激发活力,真正成为团日活动的主体。

 本次团日活动是院团委在加强学生思想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一环。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切实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而努力。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联系。

联系方式:陈优嘉 18857626658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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